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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自強的練習題 / Condemned Practice Mode ★ 臺灣

在今年的台北電影節打敗其他所有電影,一舉奪得「觀眾票選獎」的《徐自強的練習題》,再一次用紀錄片的形式,來呈現出我們都知道,卻不斷被漠視、輕忽的議題,一如《看見台灣》和《老鷹想飛》,只是這部片把議題從自然轉向他處,描述台灣的冤獄悲劇、司法正義、程序正義、乃至人權及人性的刻畫,不至深刻入微,但可以引起觀眾的反思和憤懣。電影中省略對法律的解釋,有些專業名詞在未經解釋下可能會聽不懂,像是「無罪推定」我就是上網搜尋才知道為甚麼電影中說這個很重要;但省去複雜的法律後,留下來的就是平易近人的部分,不會讓人聽不懂而有距離感,觀眾會比較容易有共鳴,沒有特別的情感起伏,可會令人有想改變的衝動,不怪罪司法,卻令我們察覺到台灣之前的司法不公以及被忽略的「無罪推定」原則,實際的事實訴說,值得大家觀賞。但這部片的敘事方式對我而言有些混亂,甚至有些事情被不斷重提,似乎有拉長時間的意圖,畢竟整個故事也沒有辦法講多長,時間的順序及證據的部分有些會令人覺得怪怪的,有點理不清頭緒。放映結束後看到字幕上的剪輯師是大大有名的廖慶松,我吃了一驚,因為這部片的剪輯說真的我覺得不是非常好。

扣掉我不喜歡的敘事手法,這部片相當值得買票捧場,有興趣的讀者,就不要再往下滑囉。雖然知道了也不會怎樣,畢竟這是個世人皆知的社會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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劇情簡介

1995年9月的一場「黃春樹綁架勒贖案」,被栽贓的徐自強莫名其妙成了通緝犯,單純的他相信沒做就是沒做,想證明自己的清白,一進去看守所,就是17年,等到真正清白,已經是2015年了。歷經20年訴訟,曾經歷判7次死刑、2次無期徒刑、9次更審、5次非常上訴,長達20年的正義奮戰,徐自強重拾對人和司法的信任,但黑白的20年,能靠著意義找回來嗎?

(簡介為自行撰寫)

觀後感及分享

當初北影放映時,我因為時間不允許而錯過不少當時想看的片,但大部分都在後來補回來了,包括先前的《29+1》、《名叫海賊的男人》、《謝謝你,在世界的角落找到我》,這次也看了當初很想看的《徐自強的練習題》,接下來就是等《曼菲》、《順雲》和《強尼 ‧ 凱克》等片了。回歸正題,《徐自強的練習題》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在開放售票後不久就完售,得出來的迴響也相當之好,因此我抱著很大的期待進戲院觀賞。

動畫風格、敘事手法

導演從影片一開始就讓我們看到徐自強在看守所待了17年後出來的模樣,一步步地回溯當年,用動畫的手法模擬當時法官審訊另外兩名嫌犯黃春淇、陳憶隆的場景,導演選擇把其中的線索說明,讓我們不用推理就了解其中的出入;動畫的風格也很特別,有點炭筆加上寫實的畫風,看起來別具一格。那缺點在哪裡呢?就在於這部片的敘事手法,導演把審問過程分成很多段,一再的線索提及以及重溯的方式實在有些跳tone,說真的到後面來我都快被搞混了;而時間方面,導演沒有用順向敘事,而是用插敘法,時間線是彎曲的,但「同樣的時間、不同的敘事」,我覺得是本片的最大敗筆。因為他竟然用插敘法,就必須把時間點和事件講明確,不然就要用伏筆暗示,不是說同個事件重提以後又加上新的部分,真的很容易讓人混淆,而且重複的敘事也讓人覺得有拖時間的嫌疑。

另外一點就是,這部片中的旁白,是由導演親自上陣,其中有一部份是在講導演自己──他的婚姻、這部片的拍攝過程、對徐自強的質疑、一個人生未解的練習題。導演說因為無法訪問到黃春淇與陳憶隆,他覺得這樣會讓所要講的事證都只偏向徐自強一方,所以選擇把自己帶入,把自己當成大眾,和徐自強做對話。但重點在於,導演的戲份太多了。說真的,我覺得提到導演開始拍這部片時結婚,拍完後就離婚了,我覺得毫無必要,畢竟這不僅完全沒意義,還會搞得好像徐自強成了害你們離婚的元兇,實在莫名其妙。導演想記錄一部片,把自己帶入是毫無問題的,這樣似乎可以增加一點公平性,但問題在於戲份太多、而且那些創作過程實在不是片中應該要提的,倒讓人出戲,很可惜。導演是第一次拍長片,但其實這個故事真的不一定要拍長片,之前的短片版本雖然緊湊但其實更好,如果沒有太多延伸到長片的素材,建議短片就很OK了,尤其如果短片才是你的特長,硬要拍長片反而令人感受不到你的導戲手腕。

總而言之,這部片的敘事風格、導演戲分、著墨點令我有些難以認同,但不可否認的是,這部片是一部相當優秀的片,無論價值、意義都很可貴,大部分的那種簡單的風格也讓人讚賞,但導演要再磨練一下自己的長片,切莫為了延長而延長,反而失去原本應該要有的韻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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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的司法問題、司法正義、程序正義

這部片的價值可貴,在於對台灣法律的描寫。雖然對法律的專有名詞、特殊理論等沒有做詳細解釋,這部片就是站在大眾的角度來看台灣法律的問題,不論是當年的、抑或現在的。徐自強冤案會拖那麼久,很大一塊問題在於法官。法官看到兩個共同被告(黃春淇、陳憶隆)的說詞,就認定徐自強有罪,對那些不在場證明根本愛理不理的,因為當年徐自強的冤獄還沒有被重視,所以法官和整個司法也都沒不想調查,就像徐自強自己說的:「感覺他們(法官)審案件就像做功課啊,功課可以寫好,也可以隨便寫一寫,交出去就行了;他們都嘛是隨便寫一寫而已,反正有交就好了。」法官,是一個能決定人一生命運的存在,這樣的處理太草率、太不應該,而且,這也牽涉到一個法律的原則:「無罪推定」。

相信大眾如我都不太懂法律原則,「無罪推定」的意思片中並無解釋,上網查過後的意思是:當一個嫌疑犯被送上法庭審理時,法官和司法應先將其假定為「無罪」,若有實質證據證明其有罪,才能說其是「有罪」。這個部份真的很重要,因為若一個人先被假定為有罪,用人的意識和觀念來看,不管有甚麼證明他無罪,都會被認為是為了脫罪而製造的假證據;「無罪推定」是真正符合人性的原則,也是民主國家司法的重要步驟。當初徐自強冤案就是因為沒有「無罪推定」原則,加上法官的認定,才會這樣。

當然,還不只。片中當年審判台灣另一個著名冤案「蘇建和案」的退休法官說,他推翻其他法官學長的審判,將蘇案判定為無罪,無罪這是事實,他卻被別人排擠、施壓。片中藉由一些人物的訪談,告訴我們在法院中,有一個很影響案件審判結果的隱性問題,就是法官的學長制度。徐案審判經歷過70幾個法官,通通把他判有罪,套句導演說的話,不會他們通通誤判吧?所以,有許多法官明明知道徐自強無罪,卻還是找各種理由,甚至是荒誕不經的理由把他判有罪,為的是甚麼?制度上的屈服、為了自己的未來。

講實話,法官也是不脫職場階級的窠臼,台灣一個民主國家卻這樣,不,不只台灣,許多民主國家的民主,其實還未貫徹至法律深層、隱性的制度裡面,說真的,看到這部紀錄片中,法官為了這樣隱性、跟當事人人生比起來根本不值一提的潛規則而判出這樣的結果,真的很可恥,令人憤怒,台灣的司法搞成這樣,有沒有搞錯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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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部片意重反思台灣的司法審判問題,法官的潛規則、無罪推定的重要性,以及最重要的司法正義。司法正義就包括上面提到的,法官審案必須完全客觀、公正,接納各種證據,不論是對當事人有利、不利皆然,在整個司法上,拯救真的需要幫助的人、懲罰真的做錯事的人,脫離過往的潛規則不公正的制度,做一個真正公平的審案。司法正義是民主國家中最重要的一環,在各種執行法律上必須達到完全的正義,才是民主的真諦。這部片對這方面的反思不錯,我們可以看到片中徐自強的母親、姊姊、前妻對法律的失望和憤怒,徐自強本人在獄中的一度絕望,種種看似不起眼的小人物血淚,都是對台灣的司法正義的傷心控訴。

法律的目的,是要懲罰加害人,幫助被害人,但少了司法正義,造成許多冤案、慘劇,司法規範和司法者,本身就成了加害者。片中有一句話:「是誰不在第一時間釐清真相的?不就是國家嗎。國家才是真正的加害者。」多麼簡潔又痛心的一句話。司法不公造成徐自強黑白的20年,他身邊的家人也飽受痛苦摧殘,那麼我們的法律,是不是應該嚴正地檢討呢?下一個徐自強的造成,是可以阻止的......

程序正義,用片中一位法官的話說,那是所有正義的根本,程序必須客觀不偏頗,才不會造成悲劇。徐案中,法官一面倒聽信黃春淇、陳憶隆的證詞,卻忽略證據,堅持清白的徐自強根本沒有和他倆對質,這樣便是程序不公的體現,兩者對同一起事件說法不同,理應要對質來驗證,司法卻忽略了這樣的地方。司改會用盡各種上訴、重審要拯救徐自強,但都被一一駁回,最後他們選擇用「釋憲」。這樣的程序令徐自強要和另外兩名共同被告對質才能判刑,徐自強總算是逃過了死刑。這樣的做法,就是程序正義的體現。

司改會的主要目的,就是要拯救冤獄當事人,希望能體現完全的司法正義和程序正義。套句老話,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而懂法律的人,就應該幫助不懂法律的人,讓他們能在法庭上伸張正義,以免造成遺憾。而最後,徐自強在被羈押17年後,終於因為「速審法」出來。何謂速審法?就是說被告在沒被定讞的情況下羈押不得超過八年,徐自強因此成為第一位因為速審法獲釋的冤案當事者。導演也是從他獲釋之後開始拍攝徐自強的。

簡而言之,司法正義和程序正義都是民主國家中最基本的部分,牽涉到別人的一生,不能草率決定,必須要公平客觀才行。司改會、徐自強本人、徐自強的家人們,這麼多年來,在法律這條路上載沉載浮,追求的不過是最簡單的正義,可為甚麼這樣也會搞了那麼久?正義和民主的真實體現,有那麼難嗎?這一場漫長的正義奮戰,值得我們好好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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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白的20年,清白還有可能回來嗎?

來後發現最大的改變是甚麼?徐自強說,是身邊的人都老了。多麼幽默又悲傷的一句話。黑白的這些年來,他都錯過了多少精彩的事?兒子的成長,他完全缺席,這對一個父親來說是何等心痛的事?比起上述的法律問題,本片另一個重點敘述得更好,那就是徐自強的人生。他本來開開心心的過生活,卻因為一場冤獄案件,在看守所待了17年,就像徐媽媽說的,人生能有幾個十幾年?消失的時光,令人痛心至極。正義就算回來了,那些流失的歲月回的來嗎?為甚麼阻止冤案那麼重要?就是因為人生已經夠短了,如果浪費了人生的大半時光,錯失身邊一幅幅美麗的光景,你願意嗎?身邊的家人,一個個都老了,這些年,徐自強錯過了多少和他們相處的機會?就連我們都越想越難過,何況是徐自強本人呢?

徐自強真正的清白,在冤案發生之後,已經過了20年。2015年9月1日,更九審,徐自強終於被宣判「無罪」。這兩個字,等了20年,等於一個字10年。等到的這一刻,應該很開心,可就像徐自強說的,還是有人會懷疑啊,清白,永遠不可能了啦。正義奮戰的結果,卻連世人中的清白都得不到。真的是悲劇。但我們可以做的,就是不讓下一個徐自強出現,杜絕冤獄和亂審的現象,打造一個真正民主、公平的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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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人的信任、對世界的恨與希望

在經歷過這麼多以後,如果還能重拾對人、對司法的信任,那該有多不容易?徐自強在出來之後,加入司改會,並且說自己相信人、相信人會改變。多麼有勇氣的一句話!徐自強經歷了朋友的陷害、法官的亂判、司法的黑洞、黑白的年輕歲月,這些在在令人悲痛憤恨的事情以後,還能如此,實在令人佩服。

紀錄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,就是拍出被記錄者的內心情緒,能把主角的內心情緒表露得好的,就是一部好紀錄片。《徐自強的練習題》中拍出了徐自強的出獄後的心境轉變,也藉由徐自強自己的談話,和導演的琢磨,層層堆疊出一個可貴、完整的情緒面向。對人的信任在歷經絕望後能重拾,對這個世界仍抱持希望,也不再恨當初陷害他的人,也許拋下過去,才能面對未來。但導演自己也發現,這樣一個拍攝的過程,一個回顧,是否對徐自強來說,也是一種折磨呢?徐自強從不說出口的情緒,似乎為本片多了一種含蓄感,不是對社會血淋淋控訴,而是一個人物的一生,不是完全知道的情緒,在大部分人眼中早已迷離的真相,好似為本片添加一種神祕感,但這種感覺根本毫無必要,加了也不會扣分就是了。

還有另一個點,我特別在意。電影用字幕寫的時候有提到一句:「被害人黃春樹一家失去對司法的信任」。黃春淇、陳憶隆兩嫌至今仍是無期徒刑,黃銘泉則在1995年逃往泰國時就被仇家所殺;清白的徐自強總算無罪釋放,但遇害的黃家有得到補償嗎?整個案件的焦點似乎被徐自強的冤案搶過鋒頭,黃春樹反成了陷害徐自強的一把利刃,令人不勝唏噓。徐自強一案一部分靠著媒體的力量取得勝利,但黃春樹的死卻成了陪襯,失去關注。唉。

練習題

這部片其實很優秀,我覺得其中做最好的是反思的部分,也讓人感受到憤怒,讓人可以思考這些問題。整部片的手法雖然不是我很欣賞的,但帶出來的議題感受卻超乎我的想像,也對整個故事感到欽佩與心痛。導演曾說過,在拍攝過程中,他也一再疑惑對真相的追尋,何謂真相?這個練習題,也許反而是徐自強給我的,人生習題......的確。我們從徐自強的議題中反思人生,反觀台灣司法審判,從中參透對真相的追尋,在大眾眼中,真相早已撲朔迷離,對於徐自強本人,真相其實只有一個,但那麼多歲月過去,走出來之後,真相似乎也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
而徐自強丟出來給我們的練習題,一個有關追尋、奮戰、人性、生命乃至寬恕、釋懷的練習題,也許從未經歷過那種痛楚的我們,耗上畢生也解不出來。這是一場長達20年的正義奮戰,正義得以伸張以後,剩下的就是人生和人性的抉擇,是一個永無止盡的解題過程。徐自強的故事絕非特例,台灣還有很多像他一樣、甚至比他更慘的人;謹以此希望那些仍在、曾經承受冤獄之痛的人們能擺脫痛苦,在台灣司法徹底改革之下,杜絕悲劇的再現。徐自強的練習題,難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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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

這次我是參加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」的包場活動,結束後還有導演前來座談,不過簡單談了幾句後因為後面還有場次,所以移到旁邊的藝文空間做QA。時間關係,我就沒去參加藝文空間的QA了,但在戲院裡倒是拍了幾張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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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 本片導演紀岳君。手機畫質請見諒。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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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中有提到這部片的創作歷程很漫長,2012年徐自強獲釋時就已開始拍攝,但經費只有別人捐贈的三萬(片中提到這段時大家都笑了出來,只有我覺得這一點都不好笑嗎?笑點在哪?),直到2015年碰上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,他是當年偵辦黃春樹案的大隊長,因為這個巧合加上優秀的拍攝,得到新北市紀錄片首獎,獲得輔助金,才得以拍出長片好在北影上映。本來還找不到發行商,我猜大概是後來在北影得了觀眾票選獎後才有片商願意上映吧。片中對創作歷程其實交代得頗清楚,我個人是覺得這邊又有拖時間的嫌疑了,雖然說把自己帶入沒有不好,但紀錄片沒有必要在正片中放上創作歷程吧?本來想問這個問題,後來覺得還是算了。順帶一提,片中也有說到,導演今年剛離婚。說真的,我完全不知道說自己的婚姻幹嘛......是想凸顯人生練習題這個主旨嗎?還是說,真的只是他的執念而已?哈哈。

導演人很親切,說了一些感謝的話,也主動和大家拍照,至於照片只有在對方那裏。

INFORMATION

電影名稱:徐自強的練習題 / Condemned Practice Mode ★ 臺灣

上映日期:2017/8/11

台灣級別:保護級 (P)

電影片長:95分鐘

電影定位:紀錄片

電影國籍:臺灣

電影語言:漢語、台語

出品年分:2017

電影關於:徐自強、黃春樹綁票案、司法正義、人生習題

電影導演:紀岳君

電影原著:同名短片

主要角色:徐自強、徐自強家人、紀岳君

觀影方式

觀影平台:首輪電影院(法扶包場)

觀影日期:2017/8/21(一)

觀影院廳:國賓影城@台北長春廣場 9廳 4排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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